曾幾何時,部落格(BLOG)火紅到不行。
那個時候,好多朋友都流行開一個部落格記錄自己的大小事情。
後來出現了FRIENDSTER,再後來FACEBOOK跟著爆紅!
簡易、多互動性、又有好多遊戲可以玩,文章不必長,卻能更快流竄於網路上。
慢慢的好多人都忘了自己的部落格。
然後非常專心的每天在更新自己的faceobook。
看看我自己的部落格,原來我寫部落格已經3192天了!
還真的不能不佩服自己的毅力和恆心。
當然最該感謝的還是我的工作,因為我這份工作有時間容許我偷懶,感謝老闆!
其實,寫部落格前,我很懶的拍照,出門旅行或看到任何新鮮事物。
從來沒有想過要留下任何『證據』來記錄。
直到某天因為內心一些事情無法得到真正抒發,只好靠寫部落格來宣洩。
從那開始,我慢慢學會在部落格記錄我的人生,記錄我的生活。
我不知道外人是如何看待我這類自言自語自寫自嗨的人。
我自己是一直很享受這個過程,尤其是每當需要『翻查』那些曾經時。
我都可以很輕易通過自己的分類來找到資料或照片,這種感覺真的讓我好有安全感。
我甚至臉皮厚到就是想要出版自己的部落格文章給我自己留紀念。
想要讓我的孩子看看,媽媽從不間斷記錄著他們的大大小小事情。
可惜,我找不到這樣的軌道...而且只出版一本或兩本,會虧死出版商或貴死我自己吧?!
開始寫部落格後,我很認真的用手機或相機盡可能的拍下我愛的MOMENT。
不管畫質如何,那就是當下,沒什麼可以再讓時間回頭。
而我所說這些,雖然FACEBOOK可以輕易辦到甚至更方便!?
但是,臉書不可愛的地方是沒有歸類,你只能很傻的一直往下拉,拼命往下滑....
對我這類很愛搞回憶的人來說真的很討厭,也很煩。
所以,我的照片完整版都會放在部落格做記錄。
少數當下覺得好可愛的,想要貼給姐妹分享的才會放在臉書。
當然,深怕被部落格出賣的我(例如倒閉),為了以防萬一!!
有一直龜速整理照片把他們弄成相片書,變成一個實體的證據!!
最後想講的是,痞客幫啊~雖然你近年真的很懶散,沒什麼在更新部落格設施。
但是,我也老了,沒有在意那些,只要原本的功能好好維持!
不要像無名(wretch)莫名其妙被收購,然後又莫名其妙關掉就好!
下來是最近用手機拍下的好多個MOMENT!
有時候,笨重的相機真的不如手機方便快速啊!
某些笑容或可愛的事情,真的一閃即逝,感謝蘋果開發了智能手機,讓我們可以快樂的記錄當下!
我很幼稚,很愛用小插圖來增加照片的互動感!
看這小妞越來越來愛嬌,讓我既開心又擔心。
果然都是人性本能的啊!
兩兄妹最近互動頻繁,每次都是手機在附近,相機在不遠方。
最後手機快速取勝~當然,還是很堅持會用相機盡量記錄下來!
畢竟本人龜毛個性,外加上又愛搞相片書!
發現要兒子好好看鏡頭耍帥的要點是!!我也要跟著入鏡!!
似乎好像我有入鏡會讓他比較有參與感。
手機畫質真的只能如此....不過聊勝於無啊~
靠可愛的小插圖來讓畫面看起來不那麼糟糕,哈哈~!
你看,真的只要我入鏡,這調皮蛋兒子真的就願意好好照相了!
之前似乎貼過,不夠以防萬一再貼一次!
大伯結婚時,三人合拍的。
非常懶散的妹妹,明明自己會捧著奶瓶喝奶了~
可是手酸就會直接丟掉奶瓶罷工...
最後是一張模糊的朦朧照,不過因為覺得妹妹嘟嘴的表情很可愛。
所以厚臉皮媽媽還是硬要貼在部落格,哈哈哈!
打完收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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